刘俊晓律师,毕业于广东法学院,系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,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,届广州市经济法学会监事会副监事长。刘律师从事法律行业多年,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经验,擅长刑事、刑事案件、刑事辩护等方面的业务,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技能。在2013年,刘俊晓律师荣获广州市律师学院“学员”荣誉称号;在2014年,刘俊晓律师被广州市经济法学会聘为监事会副监事长;在2017年我所被评为“广东省律师事务所”; 在2018年,刘俊晓律师入选了批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名单,成为广州市169名入选律师之一。刘俊晓律师经办的案件曾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亲自审理,也被全国报刊《新快报》报道,并被《南方网》等媒体网站转载报道,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。【查看详情】